時間:2014-08-09 來源:尋醫問藥 作者: 我要糾錯
什么是難治性癲癇病?難治性癲癇含義很不統一;Tualjensen (1986)提出“發作持續多年,用多種物合理治療,在最大耐受量下,仍有發作者”;Bwala(1990)提出“盡管使用大劑量抗癲癇2-3年,仍沒有緩解而持續發作者”;國內吳遜、沈昆烈教授等.0(1998)提出“頻繁的癲癇發作,至少每月4次以上,應用適當的抗癲癇正規治療,且物的濃度在有效范圍內,至少觀察2年,仍不能控制,且影響日常生活者”等等。這些定義在不同的歷史條件下都產生過重要的作用,對規范難治性癲癇的診斷,研究開發抗癲癇有不可磨滅的作用。
20世紀70-80年代,一些研究認為癲癇是一種嚴重的疾病,難以治愈。近年來的研究卻認為,癲癇是一種預后良好的疾病。國內流行病學調查發現,約1/3病人不通過任何治療可以自行緩解。國外對已診斷的癲癇病人進行長期隨訪,發現82%的病人臨床發作應用現有手段可以取得長期控制,其中半數以上病人停后,終生不再發病。表明癲癇是一種具有良好轉歸的疾病。但是,臨床上仍有約1/5-1/4的病人的發作通過現有手段難以獲得滿意的緩解,稱其為難治性癲癇。以前文獻中有稱為“耐性癲癇”“頑固性癲癇”“慢性癲癇”“治療困難性癲癇”等。
但難治性癲癇病在傳統的定義有一定的局限性,存在一定缺陷:
1、未包括特殊類型:
有些癲癇盡管長期發作,多種物治療無效,但因為達不到規定的發作頻率和治療時間而排除在外。
2、不能適應癲癇學發展的需要:
近10年來,人們已經認識到有許多癲癇從發生時期就是難治性癲癇,如嬰兒痙攣征、Lennox-Gastant 綜合征、大田原綜合征等,一旦確診,就在用前應該選用非常規物或其他治療措施。
近年來,各國學者對難治性癲癇的定義基本統一為 “癲癇群體中用傳統的治療方法不能控制其發作的癲癇,也即用目前抗癲癇,在有效治療期,合理用不能終止其發作,或已被臨床證實是難治性癲癇及癲癇綜合征”。
3、未能包括特殊人群:
由于強調難治性癲癇的認定要在用后數年,因此,新生兒、嬰幼兒的難治性癲癇明顯未包括在內。
綜上所述,什么是難治性癲癇病希望能幫助到你!